为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涉毒人员利用物流寄递方式将毒品非法流入辖区,连日来,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队与各派出所开展联合行动,对新区辖区内物流寄递场所开展物流寄递查缉工作。
检查中,训导员携带警犬对多家快递公司“小、零、散”货物开展重点查缉,发现可疑货物后,引导警犬嗅闻,通过嗅识、嗅辨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逐一排查。同时还对从业人员就违禁物品种类、特性、识别方法、犯罪分子藏匿违禁品的方式等相关知识做了现场培训,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资料图)
自“平安1号行动”启动以来,警犬队累计出动警力30余人次,缉毒犬20余头次,共查缉快递站、物流点50余家,检查各类包裹5万余个,未发现毒品流入。
据介绍,通过对物流寄递的公开查缉,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递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下一步,刑侦支队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新区辖区内各个物流寄递点的查缉力度,不断净化物流寄递行业安全,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延伸阅读
物流寄递实名制
物流寄递实名制,是指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对寄递行为实行安全查验的制度,该制度包含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等安全检验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物流寄递行业的从业人员务必严格履行物流寄递实名制,确保寄运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的“三个百分之百”等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菊
编辑 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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